后续来了!未成年人杀人埋尸案宣判,网友不买账,评论区沦陷了!
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网络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请悉知。在河北邯郸,那起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初中生遭 3 名同学杀害埋尸案,时隔数月后终于迎来了宣判结果。12 月 30 日,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宣判,瞬间成为了大众热议的焦点,消息传开,网友们纷纷发出惊叹,感慨那 3 名涉案人终于等来了法律的裁决。根据法院的宣判内容,被告人马某某被不予刑事处罚,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而张某某则被判处无期徒刑。与此同时,尽管马某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相关的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旨在通过特定的方式引导其改过自新,走上正途。宣判结果公布后,网络上的评论区却彻底 “沦陷” 了,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争议不断。众多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截然不同的看法,言辞间满是对判决结果的质疑与不满。有网友仔细研究后指出,无期徒刑虽说听起来是严厉的惩处,但按照一般情况,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通常服刑期限大概在 20 到 22 年;而那被判处 12 年有期徒刑的,几年之后便能够重获自由。还有一名嫌疑人竟免于刑事处罚,这样的结果对于被害人和其家属而言,真的公平吗?更有网友发出了忧心忡忡的惊呼,他们担心那个被判处 12 年有期徒刑的人,出狱时不过二十五岁,正值年轻力壮之时,倘若其未能真正改过自新,继续危害社会,那岂不是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还有不少网友言辞激烈地质疑,觉得如此影响力巨大的案子,却给出这般看似较轻的判决,是不是司法存在腐败问题啊,强烈呼吁要彻查此事,言语之中满是对司法公正的怀疑。而少数网友的言论更是有带节奏之嫌,他们声称以后要是遇到不公之事,大人不出面,让小孩出面就行,反正也没有死刑,还恶意揣测假如是法官的孩子遭遇这样的不幸,判决结果恐怕就会大不一样了。当然,更多的网友情绪激动地呼吁,希望对这几名涉案未成年人全部判处无期徒刑,并且不得缓刑减刑,要终生监禁,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公平,告慰受害者及其家属。事实上,最高检在官方微博上早已针对此案发布了专家解读,其核心原则便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在追究刑事责任方面,通常情况下,年龄界限设定为 14 周岁,不过,对于年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则需要经过特别核准程序才行。就本案而言,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去分析,毋庸置疑,这 3 名嫌疑人的行为已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是客观存在且不容任何人否认的事实。并且,对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从量刑层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对应的量刑幅度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于死刑制度。所以,司法机关在综合考量了这 3 名嫌疑人各自的年龄以及他们在案件中的具体涉案情况后,才分别作出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及不予刑事处罚这样的判决结果。客观来讲,这样的判决其实算得上是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是在严谨认定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之上,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作出相应裁决的,整个过程完全符合法治精神的要求。至于广大网友们呼吁更为严厉的制裁,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也需要提醒自己,不要被 “杀人者死” 这样相对传统且片面的观念所左右。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特殊处罚规定,其出发点绝非是鼓励未成年人去犯罪,恰恰相反,这体现的是一个文明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错所给予的一定包容。这种容错机制,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在经历错误后更好地成长和回归正途的。我们必须认识到,“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在依法追究相关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之外,我们更应该深入思考案件背后所折射出的监护是否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更好地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如何确保他们在健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这才是我们在关注这一案件判决结果之外,更应该去深刻反思和努力解决的关键所在。(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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